借款合同锦集7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借款合同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借款合同 篇1贷款方:
借款方:
一、借款用途:
XXXXXX要添置XXXX,急需一笔资金。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XX万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XXXX年X月起至XXXX年X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条款变更:
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贷款人:__XX__ XXXX年X月X日
借款人:__XXXXXXX__ XXXX年X月X日
借款合同 篇2合同编号:借字(20xx)第 号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保证人1 :
保证人2: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住址: 住址:
保证人3:
身份证号: 住址:鉴于条款:
乙方因经营所需,资金紧缺,向甲方申请借款。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一定金额的循环借款额度。为明确借款的金额、期限、利息等具体内容,双方经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有关借款及还款事项达成一致,约定如下:
第一条 借款额度的内容
1、最高总借款额度金额:
2、最高借款额度期限:从20xx年11月20日至20xx年11月19日。在此期限内,在不超过最高借款额度的情况下可多次循环使用,每次使用的方式、金额、期限等由甲、乙双方商定,但各种方式授信的使用余额之和不得超过最高总借款额度金额。
最高借款总额度项下具体业务期限的起始日期须在额度期限内,终止日期是否在额度期限内以具体《借据》(附件2)的约定为准。
第二条 借款额度的使用
借款额度的使用必须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审查同意后,乙方出具《借据》等相关手续。且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乙方仅能用于向供应商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采购苹果主货物,包括iphone、ipad、ipod、Mac所用,不得挪做他用
第三条 借款额度的发放
1、每次甲方支付借款前,乙方必需以邮件的方式详细描述借款金额、用途、供应商的名称、收款账户、采购货物的名称、单价、金额等情况。甲方放款后,乙方必须将《借据》《监管物监管通知书》(附件1)的原件在三个工作日内以快递的形式寄送至甲方。
2、鉴于乙方只接受公司账户的收付款,现乙方要求甲方的每一笔借款的收支必须通过公司账户进行汇入汇出,因此,甲方委托公司对乙方的每一次借款进行委托支付,并对还款进行托收,账户明细见下: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3、乙方的收款账户明细见下:
户 名:*****有限公司
开户行: ******支行
账 号:
上述账户收到第2条条款中甲方委托的公司账户支付的款项即视为乙方收到甲方的借款。乙方应立即出具收到相应借款金额的收款收据给甲方。
利息的计算方法及结算时间:
(一)利息的计算方法
1、借款期限≥3天的,每天利息万分之七,每天为一个计息周期;
2、借款期限<3天,按照甲方拨付的借款总额全额计息,每笔借款最低收取三天的利息,利息=借款总额*0。0007*3天。
3、乙方收取借款之日即是计息开始之日(以银行记录为准),借款时间在三天以上的,以实际欠款余额为基数按天计息,当天所还部分借款可在第二天中抵减利息,以此类推!
(二) 利息的结算时间
1、甲方每天与乙方指定人员核对当天产生的利息,并将当天产生的利息金额以及欠款余额以短信的形式或邮件的方式告知。
2、借款期限在7天以内的,乙方必须在单笔借款结清前,将所产生的借款利息直接偿还至甲方的指定收款帐户内;借款期限超出7天的,乙方必须在每周一,向甲方结算前七天
所产生的借款利息。
3、乙方支付本合同借款的利息应汇入甲方指定的下列账户为:
(户名:开户行: ,帐号:)
第五条 文件往来电子邮箱确认:
1、乙方Email地址:
2、甲方Email地址:
乙方以上指定Email地址发出的所有邮件,均视为乙方之意思表示,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第六条 货物质押
1、乙方使用每笔借款采购回的所有货物(详见《监管物监管通知书》)做为每笔借款的担保,必须全部质押给甲方,质押物自甲乙双方向监管方送达《监管物监管通知书》时交付甲方,甲方对该货物享有质权。
2、甲方对乙方所质押的货物只承担保管义务,不负责销售与跌价风险,乙方必须在借款之日起30天内偿还完所有借款,如乙方不能在约定的时间内偿还完借款,则甲方有权对质押货物按照不低于市场价格50%的价格自行进行销售处理,风险金不予退还,处理价值按照货物销售发票为准,如遇货物滞销或者掉价时,甲方则有权向乙方追讨差价。
第七条、还款来源及货物跌价风险金的收取
1、还款资金来源:
2、货物跌价风险金的收取:在甲方每次划拨借款前,乙方应支付单笔借款金额质押货物的跌价风险金。
3、货物跌价风险金的退还:乙方在偿还完所有借款后,风险金由甲方直接退还至乙方的账户内,或者在乙方偿还最后一笔欠款时一次性冲抵。
4、货物跌价风险的追加:如果乙方质押给甲方的货物,国内市场价格跌幅超过风险金的50%时,甲方以邮件的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风险金差额,如3日内未收到差额风险金,甲方有权将货物销售处理,货物销售后的款项优先冲减乙方应
向甲方偿还的借款,不足部分,用乙方支付给甲方的跌价风险金弥补甲方的损失,还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五日内予以继续弥补。
5、质押货物的发放:乙方每次需要提取质押货物时,必须向甲方偿还相对应金额的借款。
第八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 ……此处隐藏6254个字……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借款人未按提款计划,按时到贷款人营业场所办理提款手续,也未和贷款人达成变更提款计划协议的,应根据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贷款人万分之_________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国家规定,在违约使用期间每日计收万分之_________利息。
第二十四条 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本息时,贷款人按国家规定对逾期贷款每日计收万分之_________利息。
第二十五条 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不按期支付利息的,贷款人对借款人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第二十六条 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1项、第3项、第4项、第5项、第十九条时,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借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全部借款。不能收回的,视为贷款逾期,贷款人有权按国家规定计收逾期代款利息。
第二十七条 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第6项、第7项时,应向贷款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 贷款人未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的,应根据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借款人万分之_________违约金。
第八章 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九条 在本合同的履行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首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章 其他
第三十条 本合同经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加盖公章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章后生效。有担保合同的,担保合同生效后,方可办理借款手续。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自其项下贷款本息和可能发生的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得到全部清偿时,自动失效。
第三十二条 借款人变更住所、通讯地址,以及营业范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等工商登记事项时,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__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三十三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款人和贷款人各执一份。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附件:
(1)贷款证复印件
(2)借款人经工商行政管理局年检营业执照复印件
(3)借款人授权代理人委托书
(4)担保合同年字第号
(5)借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
借款人(盖章):_________ 贷款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借款合同 篇7合同编号: 年 字第 号
借款人名称: 借款人名称: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负责人: 或主要负责人:
电 话: 邮政编码: 电 话: 邮政编码:
签订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合同地点: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
乙方接受 (以下称委托人)的委托,向甲方发放 (币种)资金委托贷款。甲、乙双方按 年 字第 号《委托贷款委托合同》约定的条款和委托人 年 月 日提出的《委托贷款通知单》所列各项,并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币种、项目、种类、金额、利率、期限如下:
币 种: 项 目:
种 类:
金 额(大写): (小写):
用 途:
利 率:
期 限: 年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 开立帐户。甲方应在乙方的营业部门开立贷款帐户和存款帐户,用于办理用款、还款、付息等。
第三条 借款使用。甲方使用借款,应按用款计划向乙方提交“用款单”。乙方应在甲方提交“用款单”。乙方应在甲方提交“用款单” 个工作日内将贷款
按额放出,转入甲方帐户,甲方用款计划如下:
日 期 金 额
1. 年 月 日 万元
2. 年 月 日 万元
3. 年 月 日 万元
4. 年 月 日 万元
第四条 还款资金来源。甲方用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1. 2. 3.
第五条 还款计划。甲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按期按额归还借款本息。
具体还款计划如下:
日 期 本 金 利 息
1. 年 月 日 万元
2. 年 月 日 万元
3. 年 月 日 万元
4. 年 月 日 万元
第六条 利息计付方式。本合同项下贷款,根据委托人确定的利率计算利息。
自乙方划拨贷款之日起计息,按 结息。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国家利率调整(或调整利率水平)或委托人要求调整利率,乙方有权根据委托人的要求,调整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并从调整之日起,按新的利率计收利息。
第七条 贷款的监督、检查。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情况和资料。
第八条 还款担保。本合同由取得委托人和乙方认可的担保人以保证或(和)抵押的方式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和)《抵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条款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必要时取得委托人同意,由甲、乙、委托人三方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未按期、按额将贷款放出,应根据违约金额,按实际违约天数每日向甲方支付万分之 的违约金。由此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且违约数额不足弥补时,乙方应给予赔偿。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已发放的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收取 %的罚息。乙方收回贷款和收取罚息可直接从甲方存款帐户中扣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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